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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

 

产品说明:

国内信用证是指在国内贸易中,我行应买方要求签发的,以卖方为受益人,凭符合信用证规定条款的单据支付约定款项的书面付款承诺。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是我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占用其已获得的授信额度为其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业务。

 

功能特点:

1.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提高议价能力。

2.控制交易风险,规范买卖双方交易行为。

3.减少资金占压,加快资金周转。

4.可叙做多种融资,解决资金需求。

 

适用客户:

1.国内贸易中买卖双方互不熟悉,希望借助银行信用证提高贸易可信度。

2.买卖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贸易融资需求。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文件;

2.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3.具有真实可靠的国内信用证结算交易背景;

4.除全额保证金开证外,应取得我行授信额度并在支用效期内。

 

办理流程:

1.买方与卖方签订贸易合同后,买方向我行申请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并提交申请书、贸易合同等资料; 

2.我行审核资料通过后,凭保证金或落实授信条件开出信用证,并由通知行将信用证交付卖方(受益人);

3.我行收到卖方(受益人)开户行寄交的资料后进行审核,经审核单证相符的,按信用证类型即期付款,或远期承兑后到期日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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